公共卫生监督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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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:承担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,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、检查和考核,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,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;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学校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,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,完善卫生健康监督体系。
联系电话:0371-85960067
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电话:0371-85960069